内容简介:不合法。征收土地要先公告至少三十日,写清范围、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没有公告就要求搬迁,程序上缺了第一步。
公告不是通知,是要贴在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的正式文件。
口头告知、微信群转发、一张没有盖章的白纸,都不算。
公告期是给被征收人看内容、提意见的,跳过这一步,后面的征收决定也站不稳。
所以第一句话就该是:请把公告给我看。
何宁宁律师提醒你:
先书面申请公开三样东西:拟征收土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批复文件。
对方拿不出公告,或者公告日期晚于让你搬迁的时间,都是明显的时间倒置。
公告内容不完整的也要留意。只写范围不写补偿标准、只写补偿不写社保的,都属于缺项。
在公告期内提出书面意见,比事后打官司有用得多,也更容易留下证据。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边界
公告形式有瑕疵但内容已实际送达、被征收人也已参与后续程序的,法院未必据此撤销征收决定。能不能推翻,要看程序违法是否实际影响了权利。本文不针对具体项目下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