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不是不愿意,是规定不允许。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类案件不得风险代理。
常见问法是「打赢了再给钱行不行」。想法很合理,但在这类案件上是红线。
也有听到同行报价说可以抽三成。这种报价本身就不合规。
可以谈的是分阶段。咨询、信息公开与复议、一审、二审,各阶段单独报价。
这样资金压力分散,你也能看效果再决定往下走。
文品良律师提醒你:
听到「风险代理、赔了再分」,先别高兴,先问依据。
征地拆迁类案件属于禁止风险代理的范围。正规所不会在这类案件上这么做。
谈分阶段。调查阶段、复议阶段、诉讼阶段,分开委托、分开付费,你随时可以停。
合同看清三样:收费方式、具体金额、退费规则。三样缺一样,后面都可能扯皮。
别只看报价低。低价进来、中途加价的做法,比明码标价更麻烦。
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等案件禁止风险代理。拆迁属行政案件,不能按结果分成。
同办法规定,收费可以计件、按比例、计时。不风险代理,不等于没有空间。
边界
本文讲收费规则。费用高低与阶段、标的、工作量相关,各地有指导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