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先看落款:盖章的单位才是签约方
把协议翻到最后一页,看三处:甲方名称、公章、签字人。
- 甲方写「某地房屋征收部门」并盖其公章,被告就是它。
- 甲方写的是政府,盖章却是某某指挥部,要判断指挥部的性质:是政府设立的临时机构,还是独立法人。
- 甲方是项目公司、开发企业,且没有行政机关盖章,这份协议很可能不属于行政协议,只能走民事。
公章和落款名称不一致的,把两种可能都写进起诉状的说明里,由法院在审理中确认,别自己先删掉一个。
二、机构撤了、项目换人了,找谁承继
征收办、棚改办、项目指挥部这类机构,几年后经常被撤并。职责不会消失,只是换了个机关承担。
查的办法有三个: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问该机构是否撤销、职责由谁承继;机构编制部门公布的职责调整文件;以及新机关是否继续履行过原协议(比如继续发过渡费)。最后这一条最有力——继续履行就是承认承继。
找不到承继文件时,可以把作出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一并列为被告,理由是征收补偿的责任主体本身没变。
三、项目公司签的协议,可能根本不是行政协议
这一步判断错了,案子会进错门。行政协议诉讼的前提是:一方是行政机关,且协议内容属于行政管理职责范围。
如果协议双方都是民事主体,或者行政机关只是「见证」「协调」,那就只能按民事诉讼主张违约责任。民事和行政两条线在举证责任、诉讼期限、赔偿范围上都不一样,选错了要重新起。
四、诉讼请求怎么写才执行得了
「判令被告依法履行协议」这类写法,即使胜诉也难执行。请求要具体到能直接扣划、直接交付。
- 金钱部分:写明金额、支付期限、逾期利息或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 房屋部分:写明地块、楼栋、楼层、户型、建筑面积、交付时间。
- 附带请求:办理产权登记、交付相关资料、承担诉讼费用。
另有一条常被忽略:《行政诉讼法》规定,被告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协议的,法院可以判决其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所以「继续履行」和「赔偿损失」可以并列写,不必二选一。
五、什么情况下需要找律师
协议上的甲方已经撤并、找不到承继文件的时候;签的是项目公司、又拿不准该走民事还是行政的时候;以及判决已经下来、执行阶段对方说「账上没钱」的时候。这类案子的难点不在道理,在把责任主体一层层钉住。
六、我们办过的类似案件
下面几件,争的都是「该找谁要」。
- 补偿金额与协议不符,确认不履职——先认定谁有支付义务,再谈差额。
- 七十亩征地补偿悬空,复议责令履职——补偿长期不落地,用履职申请把责任推回原位。
- 开发商逾期不交安置房,判按约交付——交付义务明确,判决才执行得下去。
主体怎么锁、请求怎么写,文品良律师和何宁宁律师经手得比较多。
七、边界
协议本身约定不明、只写了总额没写支付时间的,继续履行之诉很难支持,通常要先协商补充或主张赔偿。协议已经履行完毕、你只是事后觉得补偿偏低,这不属于不履约,另走撤销或变更的路,门槛高得多。还有一种情形要注意:签约方是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多数按民事处理,行政协议这条路走不通。
本文不针对具体案件下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