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意味着还没处理完。立案是程序起点,答复要能看出查处结果,否则等于把程序中间状态当作终点交差。
举报答复的义务是告知处理结果,不是告知受理状态。二者混淆,是这类答复最常见的问题。
立案和不立案是两条线。该立案而不立案,属于不履行法定职责;立了案长期不处理,同样是不履行。
判断点在于答复有没有落到具体地块和具体行为:占的是哪一块、占了多少、是否符合规划、作出什么处罚。
要结果,不要进度。
宋美娜律师提醒你:
书面举报时写清地块位置、四至、占地面积、现状用途,附照片和位置图。信息越具体,越难用「正在核查」搪塞。
收到「已立案」答复后,隔一段时间再申请公开该案的处理决定。拿不到处理决定的,说明案子可能一直挂着。
对不履行查处职责,可以申请复议或起诉,请求确认不作为违法并责令限期处理。起诉期限从答复送达或者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并恢复土地原状。
行政机关接到举报后,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核查并告知处理结果;仅告知已立案而未作出处理并反馈的,不构成完整履行查处职责。
边界
举报人不一定具备起诉资格,需要证明自身权益与查处结果有直接关联,比如地块就在自家承包地范围内。若违法占地行为已经通过补办手续合法化,查处请求就失去基础。行政处罚还有追责期限的限制,时间过久的可能不再处罚。本文不针对具体案件下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