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院墙门楼是否算违建,要看它是不是房屋的附属设施。宅基地范围内的围墙、门楼、柴房,通常按附属设施处理。
征收时把院墙门楼单列出来认定违建,往往是为了压补偿总额。
附属设施本来就要评估补偿,不该被一脚踢出。
关键在证明它建在宅基地范围内、和主房是一体的。
先看它有没有超出宅基地四至。
宋美娜律师提醒你:
先调宅基地登记材料,确认四至范围。院墙门楼在四至内的,属于附属设施,不是占地违建。
再找建成证据:老照片、卫星影像、邻居证言,证明它不是临时抢建。
评估时要求把围墙、门楼、地面硬化、化粪池等附属设施一并列入,不要只评主房。
已经被单独认定违建的,可在复议或诉讼中主张认定对象错误,要求撤销该部分。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宅基地范围内的附属设施属于宅基地使用范围。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的,不予补偿。
边界
明显超出宅基地四至、占用公共通道或耕地建设的,仍可能被认定为违法建设。附属设施能否单独补偿,各地口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