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宅的院墙门楼被算违建,怎么办?

内容简介:院墙门楼是否算违建,要看它是不是房屋的附属设施。宅基地范围内的围墙、门楼、柴房,通常按附属设施处理。

征收时把院墙门楼单列出来认定违建,往往是为了压补偿总额。

附属设施本来就要评估补偿,不该被一脚踢出。

关键在证明它建在宅基地范围内、和主房是一体的。

先看它有没有超出宅基地四至。

宋美娜律师提醒你:

先调宅基地登记材料,确认四至范围。院墙门楼在四至内的,属于附属设施,不是占地违建。

再找建成证据:老照片、卫星影像、邻居证言,证明它不是临时抢建。

评估时要求把围墙、门楼、地面硬化、化粪池等附属设施一并列入,不要只评主房。

已经被单独认定违建的,可在复议或诉讼中主张认定对象错误,要求撤销该部分。

之前我们做过类似成功的案件:认定违建后强拆,二审确认违法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宅基地范围内的附属设施属于宅基地使用范围。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的,不予补偿。

边界

明显超出宅基地四至、占用公共通道或耕地建设的,仍可能被认定为违法建设。附属设施能否单独补偿,各地口径不同。

接着看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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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你的情况说清楚

征收公告、补偿安置方案、评估报告、协议或决定书,以及送达时间凭证 —— 先把这些备齐,沟通会更有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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