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违建后强拆,二审确认违法|文品良律师
内容简介
房屋被认定为违法建筑并实施强制拆除,当事人主张该拆除行为违法。案件经一审、二审,二审改判确认强制拆除行为违法。
一、案件背景
当事人的房屋先被认定为违法建筑,随后被实施强制拆除。当事人对这一拆除行为提起诉讼,主张其违法。
「以拆违促征收」是实务中对这类情形的概括说法:以查处违法建设的名义,实现推进征收的目的。判断其是否合法,通常需要审查两个方面——违建认定本身是否成立,以及拆除程序是否履行到位。
违法点集中在程序:认定、催告、公告、陈述申辩的记录不全,且查处时点紧贴征收推进,执法目的存疑。
二、审查的两个层面
| 认定层面 | 违法建设的认定是否有事实与职权依据 |
|---|---|
| 程序层面 | 是否履行了催告、公告、听取陈述申辩等程序 |
| 目的层面 | 在征收范围内实施的查处,与征收程序的关系 |
三个层面中,程序层面往往是分歧最集中的地方。送达、催告、公告、陈述申辩的记录是否完整,直接影响行为的合法性判断。
三、文品良律师的作用
拆违类案件先分清对象——「认定」和「拆除」是两个可以分别主张的行为,混在一起打最容易两头落空。
- 把认定行为与拆除行为拆开,分别确定被告与请求,避免一审时被告主体被一句「不是一个行为」挡回来。
- 逐份核对催告书、公告、陈述申辩告知的送达记录,程序链断在哪一环,就在哪一环主张。
- 把查处时间点与征收进度并列,用时间线说明「以拆违促征收」,这是二审改判时最吃重的一层。
四、程序路径与结果
| 起因 | 房屋被认定违建并强制拆除 |
|---|---|
| 一审 | 当事人主张拆除行为违法 |
| 二审 | 改判确认强制拆除行为违法 |
五、这类情况的判断要点
- 先固定现场证据。拆除前后的状况、财物损失,越早固定越完整。
- 索取并保存所有文书。认定书、催告书、决定书、公告照片,都是审查程序是否合法的材料。
- 分清主张的对象。认定行为与拆除行为是两个可分别主张的对象。
六、边界
确认拆除行为违法,解决的是行为合法性评价问题。因拆除产生的损失如何主张,属于后续的赔偿或补偿程序。
本文记录的是个案的程序结果,不构成对其他案件的处理意见或结果承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