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景:公告贴出来了,看不出问题
征收决定公告通常只写范围、目的、实施单位,看不出程序是否走完。真正能用的材料在批复、方案、评估、资金这几份文件里,都不在公告上。
二、怎么核:四份信息公开,一份一份提
- 征收决定及公告材料
- 批准文件(省级或国务院批复)
- 补偿方案及征求意见、听证、修改反馈记录
- 调查登记结果、评估报告、补偿资金到位证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一次别贪多,一份写清一类文件,被拒时才好单独主张。机关应在收到申请后二十个工作日内答复,可延长二十个工作日。
三、法条定性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列举公共利益情形,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二条规定规划、方案、风险评估与资金要求;《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撤销判决、第七十四条规定确认违法判决的适用。
四、处理顺序
- 提交信息公开,逐份留回执。
- 材料到齐后对照四个违法点。
- 定请求:能撤销的请求撤销;已实施无实益的请求确认违法。
- 起诉六个月、复议六十日,同步算清。
五、四个违法点对应什么
| 违法点 | 缺什么说明什么 |
|---|---|
| 公共利益不成立 | 缺立项、规划、用地批准 |
| 缺法定批复 | 无省级以上批准文件 |
| 程序不完整 | 无调查登记、无公告、无征求意见与听证 |
| 资金或方案问题 | 方案未公告、资金未到位、无风险评估 |
律师在这类事上具体能做的是:
- 设计信息公开的组合,避免被「打包拒绝」。
- 把缺失项转成起诉状里的事实与理由。
- 判断撤销与确认违法哪个更有利,衔接后续赔偿。
六、什么情况下需要找律师
信息公开被「打包拒绝」、答复含糊、或者拿到的材料看不懂哪一处是缺口时,就该找人看一遍。
律师在这类事上具体能做的是:设计信息公开的组合,避免被一次性拒绝;把缺失项转成起诉状里的事实与理由;判断撤销与确认违法哪个更有利,并衔接后续赔偿。
七、我们办过的类似案件
耕地被通知「不许再种」却没有任何征收手续:17 户的耕地被通知「不许再种」,却没有任何征收手续。
项目无手续、村民起诉后一审被否利害关系:1.6 公顷人参被铲,一审判「没有利害关系」。
带着征收决定、补偿方案、评估报告和现场影像来找我们,先由承办律师判断这件事现在处在哪一步、这一步还能做什么、下一步的期限到哪天。
八、边界
程序瑕疵有轻重之分,轻微瑕疵未必导致撤销或确认违法;信息公开被拒本身也是一条独立救济路径。本文不针对具体项目作违法性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