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景:觉得不对劲,说不出哪不对
「补偿太低」是感受,「程序没走完」是事实。能在复议和诉讼里主张的,是后者加上可核算的差异。
二、怎么核:四条标准
- 决定合法——征收目的是否属于公共利益;有没有立项、规划、用地批准。
- 程序完整——调查登记、方案公告与征求意见、评估机构选定、补偿决定送达。
- 单价达标——国有土地不低于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集体土地按省级区片综合地价与附着物标准。
- 项目齐全——房屋价值、搬迁、临时安置、停产停业、装修附属物、奖励与补助。
三、法条定性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方案公告与征求意见不少于三十日)、第十九条(市场价补偿)、第二十条(评估机构协商选定)、第二十六条(补偿决定的救济);《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征地程序与补偿原则)。
四、处理顺序
- 凑齐四份文件:征收决定、补偿方案、评估报告、补偿决定。
- 逐条对四条标准打勾,缺哪条记下来。
- 在期限内提异议或启动复议、诉讼。
- 同步整理单价参照(同片区成交案例,用成交价不用挂牌价)。
五、常见的不合法情形
- 未公告即实施征收,或公告期不足三十日。
- 评估机构由征收方单方指定。
- 补偿决定未送达即进入强制执行。
- 遗漏停产停业损失、临时安置费等法定项目。
律师在这类事上具体能做的是:
- 把「不对劲」拆成可主张的条目,并对到条文。
- 用信息公开补全缺失文书,形成程序瑕疵清单。
- 区分「合法性质疑」与「合理性主张」,分别用在不同程序里。
六、什么情况下需要找律师
分不清「合法性问题」与「合理性问题」时最容易白费时间——前者能在复议诉讼里争,后者只能靠协商。这一步判断错了,动作全偏。
律师在这类事上具体能做的是:把「不对劲」拆成可主张的条目并对到条文;用信息公开补全缺失文书,形成程序瑕疵清单;区分合法性质疑与合理性主张,分别放进不同程序。
七、我们办过的类似案件
有集体土地证仍被当违建拆:28 平的房子有集体土地证,还是被当违建拆了。
耕地被通知停种却无任何征收手续:17 户的耕地被通知「不许再种」,却没有任何征收手续。
带着征收决定、补偿方案、评估报告和现场影像来找我们,先由承办律师判断这件事现在处在哪一步、这一步还能做什么、下一步的期限到哪天。
八、边界
评估单价是否「合理」属专业判断,与「合法」不同层次;合法性结论需基于完整卷宗。本文不针对具体案件下结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