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景:不知道现在处在哪一步
很多人拿着一张纸来问「还能不能争」,但说不清这张纸是方案的征求意见稿、评估报告,还是补偿决定。处在哪一段,决定了能做什么——这是流程问题,不是道理问题。
二、怎么核:五段各自的窗口
| 阶段 | 能做什么 | 窗口 |
|---|---|---|
| 方案征求意见 | 书面提异议、申请听证 | 公告的征求意见期,一般不少于三十日 |
| 评估 | 参与选定机构、申请复核或鉴定 | 按方案规定,逾期视为放弃 |
| 补偿决定 | 核对项目、记录送达日期 | 送达之日起 |
| 行政复议 | 申请撤销或确认违法 | 六十日 |
| 行政诉讼 | 起诉撤销或确认违法 | 六个月 |
三、法条定性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规定方案应征求公众意见,期限不少于三十日;第十九条规定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可以申请复核、鉴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对补偿决定不服可复议或诉讼。
四、处理顺序:别跳段
最常见的跳段是:跳过征求意见直接去起诉方案。征收补偿方案通常不属于可直接起诉的行政行为,法院一般不受理,期限就这么消耗掉了。
正确顺序是:能在方案阶段改的,在方案阶段提;改不动的,等补偿决定再进司法程序。
五、跳段最常发生在哪一步
五、跳段最常发生在哪一步
最常见的跳段是「直接起诉征收补偿方案」。方案通常不属于可直接起诉的行政行为,法院一般不受理,一次立案被驳就是几周。
第二种是「补偿决定还没送达就去起诉」,同样会被要求补正材料。第三种是「评估报告还没复核就直接诉讼」,把本可以在行政环节解决的问题推到司法环节,时间和成本都更高。
六、什么情况下需要找律师
补偿决定已送达、或评估报告已经出来但你判断不了是否偏低——这两个节点找,律师能改的东西最多。
律师在这类事上具体能做的是:
- 判断你现在处在哪一段、这一段还能做什么。
- 写书面异议与听证申请,把「我提过」落到卷宗里。
- 倒排期限,选复议还是诉讼。
七、我们办过的类似案件
补偿款进账户两天后即拆房(程序顺序问题):补偿款分两笔打进账户,两天后房子就拆了。
发了安置证明却不在分房名单(安置环节履行不到位):发了住房安置证明,分房名单却没有他。
带着征收决定、补偿方案、评估报告和现场影像来找我们,先由承办律师判断这件事现在处在哪一步、这一步还能做什么、下一步的期限到哪天。
八、边界
流程因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而异,集体土地另有征地批前程序与公告要求。本文为一般性流程梳理,个案须按本地方案与文件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