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通知和拆除决定,补偿清单差在哪几项?

内容简介

先看手里是哪份文书,再看它要求你做什么。只要求停养的,谈的是经营损失和转场;要求拆房的,谈的是建筑物和土地。两份文书混着谈,清单一定错,谈判也会被带着走。

一、先分清手里是哪份文书

  • 关闭或清退通知:依据多是《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关于禁止养殖区域的规定,或地方划定的禁养区方案,内容是停止养殖、限期搬迁,不必然要求拆房。
  • 拆除决定:依据是土地管理、规划、违建查处等,内容是消灭建筑物。
  • 判断方法:看文书标题、所依据的条款、要求履行的行为、有没有附拆除期限和强制执行提示。

只让停养却实际推平场房的,属于超出文书范围实施,可以单独就该行为主张。

二、第一项:土地使用权值多少

设施农用地的取得方式决定这一项:自有承包地改建、租赁集体土地,还是已备案的设施农用地。关闭导致剩余年限无法使用的,可主张剩余期限的使用利益或租金损失;有备案手续的,按备案面积计算。

租赁到期、未备案的,这一项通常很薄,重心应转向建筑物与存栏。补偿依据要指向地方公布的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或评估报告,不要接受口头报价。

三、第二项:地上建筑物按重置成本

猪舍、鸡舍、饲料房、消毒池、硬化地面、围墙、水电配套,逐项列。结构和跨度决定单价:砖混、钢架大棚、简易棚舍差得很远,有无防渗、通风、温控设施也计入。

没有建设手续不等于零补偿。可以主张材料和人工的重置成本,但会打折。这一点要分开说,不要和「合法建筑」混为一谈,否则整项都会被否。

四、第三项:存栏活体最容易被漏

计算口径有两种:存栏数量乘出栏体重乘当地市场价,或按转场费用加运输损耗。证据包括耳标记录、饲料采购单、用药记录、销售流水、监控录像。

清点环节一定要到场并签字确认数量。《行政诉讼法》关于举证责任的规定明确,在行政赔偿、补偿案件中,原告因被告的原因不能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即便如此,现场照片和第三方在场记录仍然必要。

五、第四项:停产停业损失怎么算

基数一般取关闭前一年至三年的平均经营收益,按合理过渡期计算。单纯按存栏价值乘系数的算法往往偏低。佐证用纳税记录、银行流水、购销合同、养殖档案。

场里还有工人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不属于征收补偿范围,但可以作为停产损失的组成部分主张,需单独说明,不要混在建筑物里报。

六、什么情况下需要找律师

收到的是关闭通知,实际却被推平,两种行为混在一起时,起诉对象和请求都容易写错。存栏数量未清点就被清场,举证会非常被动。禁养区划定文件从未公示、关闭补偿标准也没有公开的,需要先调文件再谈钱。

七、我们办过的类似案件

养殖场案件的第一个分歧,往往是拆了还是关了、谁拆的。

郝新锋律师办理养殖场与设施农用地类案件较多,可以先核文书性质再列清单。

八、边界

禁养区划定本身属于政策裁量,通常不可诉,可诉的是据此作出的关闭决定和执行行为。场房位于禁养区且无任何备案手续的,土地与建筑两项空间有限,重心只能放在存栏与经营损失。已经领取关闭补偿并签署承诺书的,再主张拆除补偿,需要先证明存在独立的拆除行为。

本文不针对具体案件下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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