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份文件各管一段,不能互相替代
- 立项:发展改革部门出具的项目批复或备案、核准文件,管项目是否存在、建设规模多大。
- 规划:划拨供地的要有选址意见书,出让地块要有规划条件,另需核对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这块地能不能建。
- 用地:农用地转用与土地征收的批准文件。按《土地管理法》关于征收批准权限的规定,永久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由国务院批准,其余由省级政府批准。
只有立项批复,不能证明有征地权。三份是递进关系,不是并列关系。
二、集体土地:没有用地批文,就等于没有征地权
完整链条是:拟征收土地公告至少三十日、土地现状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听取意见、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再报省级以上政府批准,之后才有征收土地公告和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只拿得出立项和规划、拿不出征收批准文件的,所谓征收在法律上只是协商搬迁。补偿标准可以谈,但对方没有强制推进的权力。批文还要看批准范围图的四至与实际拆除范围是否一致。
三、国有土地:没有征地批文才是常态
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本来就不存在征地批文,征收对象是房屋,不是土地。
- 项目是否落入条例列举的公共利益情形。
- 是否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
- 属保障性安居工程、旧城区改建的,还应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年度计划文本可以申请公开。
如果征收方拿着征地批文来谈国有土地上的房子,说明两套程序混用了,这是可以书面提出的硬伤。
四、怎么申请公开,缺哪一份意味着什么
向市、县级政府或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交申请,逐项写明文件名称,不要写「征收相关全部材料」,这类表述容易被以内容不明确退回。
- 缺立项:多指向项目尚未落地,补偿资金来源存疑。
- 缺规划:可能与该地块的规划用途冲突。
- 缺用地批文:没有征地权,强制推进缺乏依据。
答复超期、漏项、以不属于本机关掌握推诿的,先复议;仍不解决,再起诉不履行法定职责。
五、把三份文件放在一条时间轴上核
正常顺序是立项、规划、用地批准、征收公告、补偿方案公告、签约、交地。倒序、缺环、时间倒挂都可以书面质疑。每份只记发文机关、有无文号、批准范围与时间。
六、什么情况下需要找律师
已经收到限期腾房或断水断电通知,或以查处违建名义推进的,个人递交材料很难让程序停下来。村集体表决到场户数不足、公示期不够的,也要一并主张。申请公开被推诿时,复议与起诉期限已经在跑。
七、我们办过的类似案件
信息公开这一段卡住的人不少,下面两件案子争的都是文件到底给不给。
- 征地信息公开被拒,两轮复议才拿到——争的是申请事项是否明确、答复机关是否适格。
- 征拆信息称国家秘密,答复被撤销——争的是以涉密为由一概不予公开能否成立。
这类案子的价值不在赔偿金额,而在把后续诉讼要用的文件先拿到手。张薇律师办理信息公开与查处类案件较多,可以从文件清单开始梳理。
八、边界
项目已取得省级以上政府征收批准且公告齐备的,讨论重点应转向补偿标准与评估。涉密工程的信息公开申请可能被依法不予公开。已经签约并交房的,程序瑕疵的救济空间明显收窄。
本文不针对具体案件下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