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拖的后果取决于项目进度:可能继续协商,也可能进入补偿决定与强制执行。拖本身不是策略,除非程序在走、期限在用、证据在补。
第一种走向是继续协商。项目不急、有协商空间时,时间暂时站在你这边,但要有书面沟通记录,否则后面说不清「我一直在谈」。
第二种走向是作出补偿决定。决定一送达,复议六十日、起诉六个月的期限就开始跑,此时不动就真的会过期。
第三种走向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不复议、不诉讼又不搬迁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邱娟律师提醒你:
公告送达、留置送达都是合法送达方式。别以为「没送到我手上」就不生效,去政府网站和项目公示栏定期查一遍。
长期不沟通容易被认定为「无正当理由拒绝搬迁」,在法院审查强制执行时不利。每月一次书面沟通,成本很低。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的,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条例规定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同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边界
拖延不改变补偿标准,也不产生额外补偿;是否能拖、拖多久,取决于项目进度与补偿资金安排,无法预判。本文不构成对具体策略的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