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能查的不只是贴在墙上的汇总表。土地补偿费的收支情况、分配方案、村民会议记录,都属于应当公开的事项;银行流水、付款凭单这类原始凭证,通常要经村务监督委员会或者乡镇政府审计介入才能调取。
先分清钱的名目。土地补偿费归集体,可以进集体账户统一分配;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归所有权人,本应直接发给农户,不该混进集体账户再分。名目错了,后面全是糊涂账。
公开和查账是两条渠道。公开是村委会主动贴出来,查账是核对原始凭证。只盯着公示栏,永远看不到流水;只喊查账,又没有程序抓手,容易被推。
判断点:账户是村委会账户还是集体经济组织账户、款项名目写的是什么、分配方案有没有经过成员会议表决。三点对上,才有往下追的基础。
先问名目,再问凭证。
何宁宁律师提醒你:
书面申请村务公开,逐项写明年度、款项名称、要求公开的内容,不要写「全部账目」,这类表述容易被以内容不明确退回。
超过法定期限不答复、只贴一张汇总表的,向乡镇政府书面反映,要求调查核实并责令公布,保留收件回执。
对分配方案不服的,先确认成员资格,再起诉方案;顺序颠倒,法院会以不属于受案范围驳回。
法律依据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条规定,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等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应当及时公布,接受村民监督。
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有关政府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负责调查核实,责令依法公布。
边界
土地补偿费归集体所有,成员不能要求按人头直接分光,分配方案还要看成员会议决议。款项已分配完毕多年、又无新证据的,追溯难度大。集体经济组织改制为公司的,适用公司法与章程,不再走村务公开。本文不针对具体案件下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