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拒收的风险很大,可能被认定已经交付、过渡费停发、逾期责任反转。正确的做法是收房的同时书面写异议。
交房通知送达后,不少方案约定逾期不办理手续视为交付。你拒收,对方照样能主张已履行,过渡费从通知的交房日起停算,后面再争面积,就只剩下一笔差价之争。
要分清「接收房屋」和「认可面积」。拿钥匙只是占有转移,不等于认可测绘结果。验房单上写清实测面积、差异多少、要求复测,比拒收有用得多。
判断点落在两处:交房通知上的日期与办理期限、验房记录单上你有没有写明异议。前者决定过渡费停在哪天,后者决定面积争议还在不在自己手上。
钥匙可以接,字不能乱签。
敬维怡律师提醒你:
动作一:收到交房通知先看办理期限,别拖过期。带一名见证人同行,全程录像,从单元门牌拍到水电表读数。
动作二:验房单不要只签名字,逐项写「实测面积与协议相差多少平米,本人保留异议,要求复测」。常见的坑是顺手签了「无异议」三个字。
动作三:委托有资质机构复测,报告出来后书面提出补差、换房或解除,并保留送达凭证。异议要在收房后合理期限内提出,拖久了会被视为接受。
法律依据
《民法典》关于交付与风险的规定明确,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征收安置虽不是买卖,但交付节点对费用负担和风险转移的影响,逻辑是相通的。
关于面积误差,商品房买卖的司法解释规定了误差比处理规则,安置房能否直接参照,各地裁判不一致。先看协议和本地安置方案有没有约定,没有约定再按实测与协议的差额主张补差。
边界
如果协议明确写了「逾期不办理视为交付」,拒收的代价会更大。如果差异落在测量误差范围内、方案又有容差条款,主张空间有限。如果房屋存在主体结构安全问题,可以拒收,但要走书面程序并申请鉴定,不能只是不接电话。本文不针对具体案件下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