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实测面积小于协议约定的,差价款由征收方退给你;大于约定的,由你补给对方。方向本身没有争议,争议都在单价上。
结算基准先看协议。约定了安置房单价、或者写了「按某个标准每平米结算」的,就用约定单价乘面积差;没有约定的,才回到评估确定的重置价或市场价,不能由一方单方指定一个数字。
要分清套内面积与建筑面积。公摊系数变了、阳台按一半还是全面积算、坡屋顶下的空间怎么折算,任何一处口径不同,「少几平米」就会变成另一个结果。口径不统一,谈判就是各说各话。
判断点落在三处:协议上的面积数与单价、有资质测绘机构的实测报告、结算单上的计算过程。结算单只给一个总数、不给计算过程的,签了就等于认可对方的口径。
要过程,不要总数。
于大伟律师提醒你:
动作一:签约前核对协议上的面积是建筑面积还是套内面积,附件户型图一并留存,后期比对全靠它。
动作二:交付前自行委托复测。费用不高,报告却能直接推翻对方的面积数,最常见的坑是等收了钥匙才想起复测,现场已被改动。
动作三:对结算单有异议,书面写明不认可的具体项目和计算方式。只在微信上说「不对」,事后很难证明你何时提出过异议。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关于产权调换的规定明确,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关于面积误差的处理,商品房买卖的司法解释规定了误差比规则,但安置房能否直接参照,各地裁判并不一致。先看协议和本地安置方案有没有约定,没有约定再谈参照,顺序颠倒了容易白费力气。
边界
如果协议写明「面积以最终测绘为准、多退少补」,结算方向仍然成立,只是单价按约定走。如果差额来自你收房后自行改建加建,不进入结算。如果房屋尚未竣工、测绘报告只是预测面积,此时主张退款缺乏依据。本文不针对具体案件下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