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超出的面积,是按房屋价值补还是按占地补?

内容简介:超出批准面积的部分,一般拿不到和批准面积同等的安置待遇,但地上房屋本身的价值通常仍要补,不能一并归零。

宅基地面积标准由省级规定,批准面积写在批准文件或者使用权证上。征收时,批准面积内按安置标准计算;超占部分各地做法不同——有的先按有偿使用处理后予以认可,有的只补房屋重置成新价、不计安置面积,有的按违法占地处理。

要分清宅基地占地面积和房屋建筑面积。超占说的是院子、围墙内的占地超出批准数;建筑面积超标说的是层数、层高、挑檐。两套口径完全不同,混在一起谈,必然被压成一个数。

判断点落在四个数上:批文里的批准面积、权证登记面积、实测占地面积、省级一户一宅标准。再加一个事实——超占部分有没有缴过有偿使用费,缴过就有了可主张的凭据。

先把四个面积数对齐。

邱娟律师提醒你:

动作一:调取宅基地批准文件和使用权证,比对四至与面积,看清批准面积是否含附属用地。很多争议就出在这一栏的理解上。

动作二:实测要有资质测绘单位出图。自己拿卷尺量的数据,在谈判桌上基本不作数,这是最常见的无效努力。

动作三:本地实行超占有偿使用的,去查缴费台账。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复议六十日、诉讼六个月,从收到决定之日起算。

之前我们做过类似成功的案件:超占面积未计安置,房屋价值部分获补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关于宅基地的规定明确,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超过标准占用的部分,按该法及地方规定处理。

同法关于征收补偿的规定明确,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级制定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同样由省级制定。所以「按什么标准补」,最终要落到本地的标准和安置方案上,不能一概而论。

边界

如果超占部分占的是耕地或者永久基本农田,性质变为违法占地,不是补多补少的问题。如果宅基地系继承取得、超标属历史形成,处理口径可能不同。如果本地方案对超占面积明确不予安置且经合法程序公告,可争的空间就主要集中在房屋价值上。本文不针对具体案件下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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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你的情况说清楚

征收公告、补偿安置方案、评估报告、协议或决定书,以及送达时间凭证 —— 先把这些备齐,沟通会更有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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