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18名村民确认镇政府强拆违法,获阶段性胜诉|文品良律师
内容简介
经庭审质证,法院对原告证据当事人、合法性、关联性予以认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判决:确认被告XX镇人民政府2023年3月强制拆除原告A某房屋的行为违法;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法院认为,根据《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XX镇
一、案件背景
被征收人最怕”没签协议房子就被强拆了””镇政府有权直接拆我的房吗”。A某系萧县XX镇XX村村民,在村有合法宅基地住宅。为实施XX城际高铁建设项目征地,XX镇政府曾提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因补偿标准过低、安置不透明不公平,A某未签协议。镇政府2023年3月13日对其作*号征收补偿安置决定,3月14日下发《强制执行催告书》,3月28日组织人员强制拆除其部分房屋,损毁屋内物品及屋外树苗等青苗附属物。
同村十余位村民也遭遇同样情况。18位村民经多方咨询,最终委托本所文品良律师代理。律师通过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等程序,厘清事实、精确认定被告,力证强拆违法。
二、争议焦点
- 焦点一:镇政府是否具有强制拆除的法定职权。镇级政府能否直接组织实施强拆,是合法性前提。
- 焦点二:强拆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拆除前是否清点转移保管财产。
- 焦点三:补偿方式与评估是否合法。仅货币补偿剥夺选择权、未送达分户评估报告等,影响实体公平。
三、文品良律师的作用
原告(A某等18位村民)方诉称:请求确认XX镇政府2023年3月28日强制拆除房屋行为违法,并由被告承担诉讼费及律师费。
- 被告(XX镇政府)方辩称:其作出征收补偿决定未超越职权;案涉项目为公共利益、时间紧任务重,依规拆除虽有轻微瑕疵但不构成违法,不存在实体违法行为。
- 律师代理意见:文品良律师经现场勘查与证据分析,确立确认强拆违法为核心:
四、程序路径与结果
经庭审质证,法院对原告证据当事人、合法性、关联性予以认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判决:确认被告XX镇人民政府2023年3月强制拆除原告A某房屋的行为违法;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法院认为,根据《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XX镇政府作为项目具体实施单位,未按法律规定实施拆除,程序违法,依法应予撤销;因拆除行为不具有可撤销内容,依法应确认违法。被告抗辩不构成违法的理由不能成立,不予采纳。本案取得初步胜利,为后续维权打下基础。
五、这类情况的判断要点
- 先固定程序节点:每一份文书的收到时间,决定还能走哪条救济路径。
- 补偿与赔偿是两条线,确认违法之后才谈赔偿范围和标准。
- 材料按时间顺序整理成一条链,比零散提交更有说服力。
六、边界与提示
个案结果受事实、证据与当地程序影响,不宜类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