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有期限,且必须先走完再审。前提是三种情形之一:再审申请被驳回、法院逾期未作裁定、再审裁判确有明显错误。期限从再审裁定送达日起算。
检察监督不是第三审。检察院审查的是生效裁判有没有法定的监督情形——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确有错误、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公正裁判、审判人员有违法行为等,它不重新核算你的补偿应该给多少。指望检察院替你重新评估房屋价值,方向从一开始就偏了。
真正要分清的是两件事:检察机关提出抗诉,和提出检察建议。抗诉由上级检察院向同级法院提出,法院应当再审;检察建议由同级检察院提出,法院审查后决定是否再审。前者力度大、门槛也高,后者更常见。
判断点落在再审裁定书的送达日,以及你把材料递到哪一级检察院。递同级还是递上一级,直接影响受理速度和后续路径。
先把再审裁定上的日期找出来。
何宁宁律师提醒你:
动作一:备齐五样材料——监督申请书、身份证明、一审到再审的全部裁判文书、再审裁定书、证据目录。
动作二:只递裁判文书不附证据目录,最容易被一次性告知补正,来回就是几个月,期限就这么耗掉了。
动作三:申请监督有期限,且以先经再审为前置;审查期间不停止原裁判的执行,别指望递了材料就能拖住拆房或交房。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提出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可以提出检察建议,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抗诉。
申请监督的具体条件与期限,按《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关于受理条件、申请期限和审查程序的规定执行。规则里有明确的前置条件和时限,具体以现行有效文本为准,不要凭记忆套用旧规则。
边界
如果再审申请还在审查中,检察院一般不予受理,得等裁定下来。如果同一份裁判你已经申请过监督并被驳回,不能反复申请。如果你的争点其实在补偿数额,而生效裁判在程序和证据上没有硬伤,检察监督这条路的胜算很低。本文不针对具体案件下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