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对同一个行为不能同时走。选了复议,就得等复议结束或者复议机关不作为,才能起诉。但对不同的行为可以分头走。
法律给的是选择权:可以先复议、不服再起诉,也可以直接起诉。选择权只能行使一次,同时对同一行为两头递交,法院一般不予立案,已经立案的可能裁定驳回;复议机关也可能以已提起诉讼为由终止审理。两头都卡。
有用的是拆开看。征收决定、补偿决定、限期拆除决定、强制拆除行为,是四个不同的行政行为,救济路径可以分别安排。对程序性文件申请复议,对已经发生的强拆直接起诉,互不影响。
还有一种情况必须复议先行:法律规定复议前置的,不先复议,法院不受理。这类案件要看具体行为的法律规定。
判断点落在这里:你想挑战的是哪个行为、目的是什么。要快要直接,选诉讼;要一份说理充分的复议决定给后面铺路,选复议。复议不收费,但周期不短;诉讼周期更长,却能直接进入赔偿。
选之前,先算清时间账。
刘源源律师提醒你:
动作一:把手上所有文书按日期列一张表,标明各自的性质:是征收决定、补偿决定,还是限期拆除通知、强制拆除行为。分不清性质,路径一定选错。
动作二:起诉期限短的先动。强拆类行为起诉期限通常六个月,复议期六十日,两者不能混为一谈。常见坑是按复议的六十日去算起诉期,一算就超。
动作三:已经申请复议的,盯住复议机关的审理期限。超期不作决定的,可以就原行为起诉;不服复议决定的,在收到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起诉。这两个时间点都要标在日历上。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44条规定,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起诉,也可以直接起诉;法律规定应当先申请复议的,依照法律规定。
同法关于起诉期限的规定明确,经复议的案件,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起诉;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起诉。
边界
复议前置的案件,跳过复议直接起诉会被裁定不予立案。已经就同一行为起诉、又去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可以不予受理。复议期间行为被改变或者撤销的,起诉对象要相应调整。本文不针对具体案件下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