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的评估单价,能拿来当参照吗?

内容简介:能当参照,不能当依据。它的作用是证明同一征收范围内评估口径不一致,不是证明你应该拿这个价。

为什么不能直接平移?每户的区位、朝向、楼层、结构、成新、面积都不一样,评估机构在比较法里要给每项打分修正。邻居的单价里含着他那套房的具体条件,搬到你家就失真了。

能用的地方有三处。一是质疑评估口径:同一栋楼、同样户型,单价差出一截,说明修正系数用得有问题;二是作为申请调取材料的线索,要求公开或者调取分户评估报告和比较案例;三是证明你与邻居在关键指标上无差异,把「参照」变成「可比」。

数据从哪来?分户补偿情况应当向被征收人公布,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也要在征收范围内公示。公示内容里通常有坐落、面积、单价。拿不到,就走信息公开申请。

判断点落在这里:你能不能证明两套房在评估机构采用的比较因素上没有差别。这一步做到了,参照才有重量;做不到,就只是一句「他家比我多」。

用之前,先把它变成一份能核对的表。

南辉律师提醒你:

动作一:把公示表拍照或者申请复制,逐户抄成一张表:坐落、建筑面积、结构、层数、单价、总价。只看单价不看面积和结构,比出来的结论往往站不住。

动作二:挑三到五户与你条件最接近的做对比,附上户型图或者现场照片说明可比性。常见坑是拿整条街最高的一户来比,对方一句「那户是临街商铺」就把整组对比否掉。

动作三:把对比表作为复核申请或者诉讼的附件提交,同时申请调取评估机构的比较案例和修正体系。只有对比表、没有修正体系,仍然说不清差在哪一环。

之前我们做过类似成功的案件:征收信息公开被拒,复议支持公开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9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这是你获取邻居数据的直接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规定,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应当在征收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七日,并安排人员现场说明解释。公示期内提的意见,评估机构应当复核修正。

边界

邻居房屋在结构、用途、临街状况上与你差异较大的,单价没有可比性。涉及他人身份信息的部分会被技术处理,拿不到完整报告是常态。据此要求「同价」,法院不会支持。本文不针对具体案件下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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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你的情况说清楚

征收公告、补偿安置方案、评估报告、协议或决定书,以及送达时间凭证 —— 先把这些备齐,沟通会更有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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