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在评估报告里单列一栏吗,没单列怎么写异议?

内容简介:装修不在房屋价值那一栏,它是单列的: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再委托评估。报告里没有装修栏本身不违法,但报告完全不提、你又提出过,那就是漏项。

为什么单列?房屋价值评的是房地一体的市场价,装修是附着在上面的另一笔投入,年限、材质都不同,混在一起算不清。评估办法把室内装饰装修、设备物资搬迁费、停产停业损失放在同一个条款里,都走协商或者单独委托评估的路子。

拿到报告先做一件事:翻到评估结果那页,看有没有装饰装修的单列项。有,核对金额和依据;没有,看查勘记录上有没有你的签字。

异议不能写「装修漏了,要求补」。要写成一份清单:哪一年装修、哪些部位、多少平方米、什么材料、单价多少、合计多少,每项后面挂合同第几页、发票第几张、照片第几号。评估机构照着这份清单才能干活。

判断点落在这里:你能不能同时拿出两组材料——装修确实存在,以及当时花了多少钱。只有嘴说,评估机构无从下手。

写异议的时间点,比写法更要紧。

陈萍律师提醒你:

动作一:查勘当天必须到场,逐间指出装修部位,要求记入查勘记录并签字。常见坑是让家人代签、或者只在门口站着看,记录里一句「装修情况由被征收人另行提供」,后面就被动了。

动作二:复核申请里把装修作为独立事项列出来,单独写一段,不要混在「补偿标准过低」里。混着写,答复往往一句「已综合考虑」就带过去。

动作三:装修年代久、票据缺失的,用照片、施工合同、材料清单、同户型同时期的装修报价来补。折旧是必然的,但要争的是「按什么年限折」,不是「一分不折」。

之前我们做过类似成功的案件:补偿金额与协议不符,确认不履职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规定,被征收房屋室内装饰装修价值、机器设备与物资的搬迁费用、停产停业损失等补偿,由征收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7条把补偿分为三项:房屋价值、搬迁与临时安置、停产停业损失。装修不另设第四项。

边界

装修已与主体结构一体、无法单独区分的,评估时往往并入重置价,不再单列。租户出资装修的,归属要看租赁合同约定,不能一律算给产权人。违法加建部分的装修,不在补偿范围。本文不针对具体案件下结论。

接着看这些

同类的问题、同类的案子、对应的条文,都能直接翻到。

把你的情况说清楚

征收公告、补偿安置方案、评估报告、协议或决定书,以及送达时间凭证 —— 先把这些备齐,沟通会更有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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