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不算。打款是支付动作,补偿到位是法律状态,两者之间隔着协议或决定。
补偿安置要逐项落实: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住宅补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社会保障费用。一笔钱打进账户,说不清对应哪一项,就说不清补没补到位。
要分清两件事:你收了钱,和你同意了补偿标准。前者是事实,后者是意思表示。没有签字确认、没有协议,收款不构成对标准的认可。
判断点落在一张清单上:卡里这笔钱对应哪些项目、计算依据是什么、谁作的补偿决定、有没有送达。答不上来,就不能算补偿到位。
先问清楚这笔钱是按什么算的。
李永慧律师提醒你:
打一份银行流水,把入账日期、金额、付款方名称记下来;再要一份补偿项目清单,看这笔钱对应哪几项。
不要因为「钱都到了」就签字确认,更不要在空白领款单上签名。常见坑是先领钱后补签协议,补签时标准已经被固定。
补偿未落实即要求交地的,可以拒绝;对补偿决定不服,复议六十日内、起诉六个月内提出,不要因为收了钱就以为没有争议了。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48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同条还确立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补偿项目未逐项落实就要求腾地,与这一原则相悖。
边界
如果此前已签订补偿协议并明确各项目数额,只是支付方式为直接转账,通常视为已履行,争议应转向协议是否被完整执行。如果款项明显低于方案标准,可主张差额,但不能以「没通知」为由否定整个补偿。如果户内分配存在争议,问题在集体内部分配而非征收程序。本文不针对具体案件下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