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被开发商偷偷抵押,补偿款会被银行拿走吗?

内容简介:不该。抵押若不是你签的字,这个抵押对你没有约束力,补偿款仍归你。

抵押必须基于权利人的真实意思,还需要办理登记。别人拿你的房子去抵押,签名不是你签的、授权书是假的,这个抵押从一开始就不成立。

要分清两件事:抵押登记的效力,和抵押合同的效力。登记簿上有抵押记录,形式上有效;但只要有证据证明申请材料是伪造的,登记可以被撤销。

判断点落在登记档案的申请材料上:抵押合同上的签名、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面签记录。这几样能证明不是你本人办理,路就通了。

登记簿上有名字,不等于你同意。

马茜文律师提醒你:

立刻去登记中心调抵押登记档案,复制申请书、合同、身份材料和面签影像。

同时书面向登记机构提出异议,申请更正或者异议登记,并在十五日内起诉。常见坑是只在电话里投诉,登记簿上的抵押一直挂着。

补偿款已发放的,可申请冻结后续款项,并在三年内向实际用款人追偿。

之前我们做过类似成功的案件:拆迁安置购房陷阱,三方连带返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390条规定,担保财产被征收的,抵押权人可以就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这个优先受偿的前提,是抵押本身有效。

按现行规定,利害关系人认为登记簿记载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权利人不配合的,可以申请异议登记,并在十五日内提起诉讼。

边界

如果抵押是你本人签字、只是后来觉得不划算,那属于另一回事,不能主张撤销。如果你曾把房产证、身份证交给他人并出具过授权,认定会复杂。如果银行属于善意取得抵押权,路径会转向向冒名者追偿。本文不针对具体案件下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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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你的情况说清楚

征收公告、补偿安置方案、评估报告、协议或决定书,以及送达时间凭证 —— 先把这些备齐,沟通会更有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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