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先看这笔钱归谁。共有款按析产分割,被无权占有按不当得利,行政机关明知无权仍支付则走行政途径。
案由选错,法院可能裁定驳回,白跑一趟。补偿款在家庭成员之间尚未分割的,属于共有,请求的是确认份额并分割;已经明确归某一人,被他人领走,请求的是返还。
要分清两件事:家庭内部分配和行政机关的支付行为。前者是民事,后者是行政,两边都告容易重复受偿,法院也会要求择一。
判断点落在领款手续上。授权委托书、签字页、身份证复印件、银行流水,看是谁办的手续、有没有授权,这决定了把谁列为被告。
先去查领款凭证。
熊斌蓉律师提醒你:
一,向发放单位书面申请查阅领款凭证,拿到签字页和授权材料,再决定告谁。
二,家庭内部先协商并留下书面记录,协商不成再起诉,避免一案变两案。
三,不当得利的返还请求受三年诉讼时效限制,从知道被领走之日起算,别一直等家里商量。
法律依据
《民法典》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返还取得的利益。没有授权就代领,属于没有法律根据。
按现行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向补偿协议的相对人或者权利人支付补偿款;向无权受领人支付的,不能免除其对权利人的支付义务。
边界
领款人持有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或者事后得到追认的,代领有效。款项已经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全体成员受益的,处理方式不同。本文不针对具体案件下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