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由用人单位出,不算进征收补偿款,也不能要求征收方另行支付。
征收补偿的法定项目是房屋价值、搬迁和临时安置、停产停业损失,加补助和奖励,没有员工遣散费这一栏。员工的经济补偿来自劳动合同关系,与征收是两条线。
要分清两件事:解除合同和变更工作地点。搬到新厂继续用工、只是地点变化的,属于合同变更;员工不去且协商不成,才触发解除和补偿。
判断点落在协商记录上。有没有书面协商、有没有提供新址和通勤方案,决定这一步是客观情况重大变化下的合法解除,还是违法解除。
别用停工资的方式逼人走。
曹梦笛律师提醒你:
一,先发书面协商通知,写清新址、岗位、待遇和到岗时间,给合理考虑期,留下签收记录。
二,协商不成的,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同时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
三,停发工资、断缴社保逼员工自己走,容易被认定违法解除,赔偿标准按经济补偿的二倍计算。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样解除要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边界
企业只是暂时停产、之后恢复生产的,不构成解除事由。员工主动辞职且非因用人单位过错的,一般没有经济补偿。本文不针对具体案件下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