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不能。未登记建筑要先经过调查、认定,才有补或者不补的结论,口头定性不作数。
处理次序是法定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给予补偿;认定为违法建筑的,不予补偿。认定是有主体、有结论、有依据的环节。
要分清两件事:没有登记,和属于违建,是两个判断。前者是登记缺失,可能因为历史原因、手续不全、登记遗漏;后者要看不符合哪一条规划或者用地规定。把二者直接画等号,是压低补偿最常见的手法。
判断点落在有没有书面认定结论上。只有一张测量表、一份情况说明,或者一句「这房子没证」,都算不上认定。
要一份书面认定。
马茜文律师提醒你:
一,收集能证明建房时间和合法性的材料:宅基地批准文件、建房审批表、缴费收据、水电开户记录、航拍图、邻居证明。
二,要求出具书面认定意见,写明认定主体、依据、面积和结论;只口头通知的,书面复函要求确认。
三,对认定结论不服,在复议、诉讼期限内提出;房子一旦拆掉,能争的只剩赔偿数额。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认定权在政府组织的调查程序里,不在具体经办人手里。
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补偿数额来自评估,不来自口头报价。
边界
房屋明显占用耕地、压占红线、在征收范围公告后抢建的,认定结论通常不利于被征收人。长期无人居住、主体结构已损毁的房屋,即便认定合法,补偿也会按重置成本打折。历史遗留问题各地口径不同,要看当地公布的认定办法。本文不针对具体案件下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