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不能。双方签字盖章,协议就成立生效,给不给原件不影响效力;但没有原件,将来举证会很吃亏。
合同的成立看合意和签署,不看份数。手里没有一份,属于证据问题,不是效力问题。这两件事经常被混为一谈。
要分清两条救济路径:要求补发或者调取存档件,是解决举证;主张协议无效或者可撤销,才是否定效力。前者容易,后者门槛高。
判断点落在协议本身:双方有没有签章、日期、金额、安置方式、履行期限这些栏是不是填写完整。空白栏越多,后面争议越大。
当场要,别等以后。
张薇律师提醒你:
签字时当场索要自己那一份,让对方在收据或者交接单上签收,注明份数。
常见坑是只拍了一页照片,签字页和内容页对不上,事后无法证明是同一份文件。
拿不到原件,书面向征收部门申请复印存档件;诉讼中可以申请法院调取签约档案。
法律依据
《民法典》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成立与否,与各方持有几份无关。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要求补偿协议就补偿方式、金额、支付期限、安置房地点面积、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期限等事项作出约定。约定越完整,事后越好主张。
边界
协议只有一方签字、对方未盖章的,成立与否要结合履行情况判断。协议内容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即便签了也可能无效,这与有没有原件是两回事。本文不针对具体案件下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