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是修缮加固,结果整体拆了,这算征收吗?

内容简介:按实质算。名为修缮、实为拆除重建的,属于征收,应当走征收程序;只做加固、不拆除主体结构、不改变权属和用途的,才是修缮。

有的项目挂着「老旧小区改造」「保护性修缮」的名,实际把房子推平重盖。这时候房屋所有权被消灭、居民要腾房交地,效果和征收没有区别,程序就不能降格。

要分清两种情形:修缮是自愿的,费用有补助,房子还在;征收是强制的,有决定、有补偿、有搬迁期限。两者的救济方式完全不同。

判断点落在三份材料上:立项和规划文件怎么写、施工图是加固还是拆除重建、有没有作出征收决定。

看施工图,比看公告准。

王雅萍律师提醒你:

申请公开立项批复、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核对建设内容是修缮还是重建。

常见坑是签了《自愿腾退协议》,事后发现房子被整体拆除,再主张征收补偿就很被动。

拆前把房屋原状、结构、装修完整拍下来,包括门牌和整面墙,作为后续比对依据。

之前我们做过类似成功的案件:征收决定被确认违法,但未撤销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只要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和腾退,就落入征收的范围。

拆除重建还涉及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未取得许可即拆除的,属于违法建设行为,可以另行主张。

边界

只对房屋局部加固、更换管线、整修外立面,居民不需要搬迁的,属于修缮,不适用征收程序。房屋属危险房屋、依法定程序解危拆除的,走的是另一套程序。本文不针对具体案件下结论。

接着看这些

同类的问题、同类的案子、对应的条文,都能直接翻到。

把你的情况说清楚

征收公告、补偿安置方案、评估报告、协议或决定书,以及送达时间凭证 —— 先把这些备齐,沟通会更有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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