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一般不会扣住不发,但征收方只认登记权利人和签约人,家里怎么分,不在征收程序审查范围内。
征收方审查的是权属,不是家庭协议。权属有争议时,常见做法是要求全体权利人共同签约,或提供继承公证、法院生效文书;谈不拢就向登记权利人作出补偿决定。
要分清:补偿款归谁(行政程序)与家里怎么分(民事争议)。前者决定钱发给谁,后者决定钱最后落到谁口袋。
判断点:登记簿上的权利人、有无继承或分家文书、协议里的安置人口、共有物分割是否已另案起诉。
先定权属,再谈分配。
李永慧律师提醒你:
把产权证、宅基地审批表、继承文书集中起来,先确认谁有资格签约。
家庭内部达成书面分配协议,最好由全体权利人签字,避免事后反悔。
分割谈不成可另案起诉,但不要因此拒签征收协议,否则可能等到补偿决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规定,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分割不会减损价值的,可以请求分割。
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征收方据此确定签约人和补偿款发放对象。
边界
补偿款已发放到一人账户、其他人未参与的,只能通过民事途径追索,不能要求征收方重复支付。权属登记有误的,先解决更正登记或异议登记。涉及遗嘱效力争议的,份额认定要另案处理。本文不针对具体案件下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