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不建议硬拦。先固定证据、书面要求停工、报警和申请查处,比现场对峙有效。
厂区土地和厂房的使用权受法律保护,未经许可进场施工,既可能构成民事侵权,也可能违反施工许可、用地手续的规定。
要区分对方身份:是征收实施单位进场,是施工队误入,还是债权人对设备动手。三种情形对应的处置完全不同。
判断点:对方有没有用地批准和施工许可、有没有向你送达任何通知、进场的机械属于谁。
先弄清是谁,再决定怎么拦。
邱娟律师提醒你:
立即书面告知施工方和建设单位,要求停止施工、恢复原状,用可查方式送达并留底。
报警并索取接报回执,同时向自然资源、住建部门书面申请查处无手续施工。
设备、原料、半成品的清点和影像记录当天做完,损失清单越细,后续主张越站得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建筑法》第七条规定,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不得开工。
边界
施工方是受政府委托实施征收的,性质转为行政,应当走行政复议或者诉讼,而不是民事起诉。厂区已被依法收回、租赁关系已终止的,土地使用权基础有争议,先解决权属再谈施工是否合法。对方持有合法用地和施工手续的,只能就噪声、扬尘、通行等具体影响主张。本文不针对具体案件下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