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三份:征地批准文件、批后的征收土地公告、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缺一份,就还没有可以谈补偿的基础。
批文证明这块地被批准征收,公告证明范围和用途,方案证明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三份对不上,说明中间有一环没走完。
还要分清谁在谈。村委会是自治组织,可以协助做工作,但没有征收权;镇政府是受委托的事务角色。真正能承诺补偿并担责的,是县级以上政府或者它的征收部门。
判断点:批文的地块范围是否覆盖你家这块;公告上的补偿标准与对方口头讲的差多少。
三份摆齐,谈的才是真事。
商瑞超律师提醒你:
要原件或者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记下文号和日期;不给就书面申请公开。
核对批文范围图和自家四至,压线与否直接影响面积和补偿。
只在有政府盖章的协议上签字;村委会单独盖章的协议,效力要先打问号。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批准权限,第四十七条规定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方案、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和分配方案等事项,须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村委会无权自行处分集体土地。
边界
若是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不需要征地批文,但要有出让出租方案和表决程序,文件清单与本篇不同。土地权属本身有争议的,先解决权属再谈补偿。以租代征的情形,看的是有没有批准而不是文件齐不齐。本文不针对具体案件下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