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不能。批准文件是征收的起点,钱到账只证明补偿在履行,补不上征收本身的合法性。
征收集体土地必须经省级以上政府批准,这是效力性要求。没有批准,政府与村里签的协议、贴出的公告都缺权源,后面的拆除自然没有合法依据。
要区分「以拆违代征收」和真的拆违。前者先定违建、后谈补偿,往往连批准文件都拿不出;后者要有违建认定、责令限期拆除、公告、等救济期满四步。
判断点有两个:能不能拿到省级以上政府的批准文件;拆除文书上写的理由究竟是征收还是违建。
理由写在哪,路就往哪走。
郄超丽律师提醒你:
先申请公开征地批准文件和农用地转用批准文件,看批准机关、批准时间、批准范围。
批文指向的地块要和自家地块对得上,范围图、四至都要核;常见坑是拿邻村的批文套这片地。
收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后,复议六十日、诉讼六个月,两条线都在跑;期限内就拆的,直接主张程序违法。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征收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以外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由国务院批准,其余由省级政府批准。批准权不在市县,更不在乡镇。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土地,限期拆除或者没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可以并处罚款。
边界
若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看的是市县政府作出的征收决定,不是征地批文,两套文件不能互相替代。历史遗留的无证房另有认定规则,不能一律按违建处理。土地已被实际占用多年、又补办了手续的,也另当别论。本文不针对具体案件下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