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是先公告还是先报批?顺序反了算程序违法吗?

内容简介:先公告,后报批。批准之前要发预公告、做现状调查和风险评估、公告补偿安置方案、办补偿登记、签协议;批下来之后还要公告一次,才能交地。

顺序被写进法条是有原因的:批前那一轮是给被征收人说话的机会,批后公告只是告知结果。两轮并成一轮,听证、异议、登记就全被省掉了。

完整顺序是:预公告、现状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听证、补偿登记、签协议、对未签约户作补偿安置决定、报批、批后公告、交地。补偿决定不是必经步骤,只针对谈不拢的那几户。

判断点落在一张时间表上:预公告发布日、方案公告满三十日的日期、批准文件日期、批后公告发布日。批后公告的时间早于批准日期的,基本可以断定是倒签。

时间表一对,先后就清楚了。

吴佳妮律师提醒你:

把四个日期抄下来,缺哪个就书面申请公开哪个,别用口头承诺代替。

预公告期不少于十个工作日,方案公告不少于三十日;天数不足的,公告本身就有瑕疵,这一点常被忽略。

预公告发布后抢栽抢建的部分不予补偿,这是硬规定,别在这上面再投入。

之前我们做过类似成功的案件:征收决定程序缺环,法院确认违法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拟申请征收土地应当开展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将征收范围、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等在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意见;多数成员认为方案不符合规定的,应当组织听证。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预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第三十一条规定,征收土地申请经依法批准后,应当自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并对个别未达成协议的作出补偿安置决定。

边界

抢险救灾等紧急用地另有规定,可能先用地再补办手续。线性工程分段报批的,每一段的公告日期要分别核,不能拿一个日期套全线。村里代贴却没有照片、没有送达记录的,公告是否成立要看双方证据。本文不针对具体案件下结论。

接着看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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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你的情况说清楚

征收公告、补偿安置方案、评估报告、协议或决定书,以及送达时间凭证 —— 先把这些备齐,沟通会更有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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