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先调报批材料那一套,再比对批准日期和公告日期的先后,程序问题多半在这两处露出来。
征地报批通常包括建设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加上有权机关的批准文件。这几份才反映批的时候这块地是什么状况。
要分清两件事:批没批,和批得对不对。没有批准文件就占地,是没批;文件有,但报批时的地类、面积与实际不符,是批得不对,两条路的打法完全不一样。
判断点落在日期上。批准之日在前、预公告和现状调查在后,或者公告里写的批准文号在档案里查不到,这些都是能直接写进复议申请的硬点。
材料名称要一项项写清楚。
邱娟律师提醒你:
一,申请公开时把材料名称列清楚,只写「征地批文」,容易被以指向不明退回。
二,同时要批准文件、报批方案、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现状调查表,四类互相印证,缺一类就看不出矛盾。
三,答复期限按现行规定为二十个工作日,可以延长二十个工作日。超期不答复或者答复漏项,都能申请复议。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征收土地由有权机关批准。没有批准文件,后面的公告和协议都缺根基。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征收土地预公告、土地现状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依次进行,报批前的工作没做完,不得报批。
边界
材料属于过程性信息或者涉及第三方商业秘密的,可能只公开部分内容,这不等于程序有问题。项目属于依法可以简化报批情形的,材料清单会短一些。本文不针对具体案件下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