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树被推平,往后几年的收成能不能算进损失?

内容简介:分两条路。按征收补偿走,不算;按违法推平走赔偿,也只有证据扎实的那部分可能被认。

征收口径下,果树属于地上附着物或者青苗,按省级公布的标准,看树种、树龄、株数或者亩数,一次性结算。这套标准本身就是按树木的现有价值定的,不包含以后几年能结多少果。

赔偿口径下讲的是直接损失。树被推了,树的钱要赔;往后几年的收成属于可得利益,法院一般谨慎。真有连续多年销售记录、有收购合同、有流水的经营性果园,可以就一个到两个生产周期主张,再长就很难被接受。

判断点在一件事上:推平之前有没有征地批文和补偿安置方案。有的,按补偿走,争的是标准和株数;没有的,按赔偿走,争的是范围,两者主张的科目完全不同。

先确认这块地到底在什么程序里。

吴佳妮律师提醒你:

动作一:查省级公布的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对照树龄分档,把每棵树归到哪一档先自己算一遍。

动作二:翻出前几年的收购单、转账记录、果园投入的农资发票。常见坑是只有聊天记录,没有一张能对应到具体地块的凭证。

动作三:推平现场当天就要拍,包括树桩的断面。树推走以后,树龄和株数全靠对方一张嘴。

之前我们做过类似成功的案件:果园被推平后的补偿与赔偿之辨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果树在这条里属于地上附着物或者青苗,走的是补偿标准,不是收益折算。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其他合理方式这几个字,是主张挂果期收益的缝隙,但要靠证据把缝隙撑开。

边界

果树种在基本农田上、属于违反用途管制种植的,补偿标准会被压得很低,甚至只按清除费用处理。果园已经领过补偿款并签了结清条款的,再主张收益基本没有空间。树龄短、尚未挂果的,收益损失在事实上就不存在。本文不针对具体案件下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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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公告、补偿安置方案、评估报告、协议或决定书,以及送达时间凭证 —— 先把这些备齐,沟通会更有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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