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稻田被人为推毁,按青苗补偿赔还是按实际损失赔?

内容简介:先看是谁毁的。征收方组织清表,走补偿;第三人恶意推毁,走侵权赔偿,按实际损失算,不按青苗标准。

青苗补偿是征收补偿里的一项,标准由省级制定,多按亩或按季产值折算,通常低于实际收益;侵权赔偿要填平损失,包括当季产量、复耕费用和已投入成本。

两条路的对手、程序、举证都不同:一条对着行政机关,走复议或诉讼;一条对着行为人,走民事索赔,必要时同时报警。

判断点:有没有征地公告和批复、报警记录与现场影像、承包合同和种植投入凭证、农业部门的测产或产量证明。

定性错了,赔法就错了。

何宁宁律师提醒你:

第一时间报警并索取接报回执,同时拍全景、地块边界和毁损断面。

留存种子、化肥、农药的购买凭证和耕作记录,这是折算产量和成本的底账。

侵权诉讼时效三年,自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之日起算,别等征收程序走完再动。

之前我们做过类似成功的案件:施工堵排水淹了养殖场,全额获赔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规定,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所以青苗补偿是法定标准,不等于市场价。

边界

查不出行为人、又没有征收手续的,索赔容易陷入僵局,此时可推动主管部门查处。破坏行为涉嫌犯罪的,赔偿可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解决。已按协议领取青苗费并结清的,再主张侵权差额会被抗辩。本文不针对具体案件下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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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你的情况说清楚

征收公告、补偿安置方案、评估报告、协议或决定书,以及送达时间凭证 —— 先把这些备齐,沟通会更有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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