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两条线一起走:要求查处违法占地,主张种植收益损失。没有批准文件就进场,占地本身就不合法。
不能种地的损失属于可得利益,要有依据:亩产、投入成本、当地同类地块的平均收益,用承包合同、购种购肥票据、往年销售记录来支撑。
要区分「征地补偿」和「侵权赔偿」。补偿是合法征收的对价,赔偿是违法占地的后果;两者不能重复主张,但可以选高的那条路走。
判断点:这块地有没有批准文件、有没有交地手续、谁在施工、施工是谁委托的。
主体找对了,钱才有出处。
程春梅律师提醒你:
先书面申请查处,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出具受理凭证和书面答复。
现场取证拍四至、被推面积、机械和车辆标识,连续多日拍摄形成时间链。
赔偿请求别只写青苗费,把恢复耕种前的收益损失、复耕费用一并列入。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或者没收新建建筑物,可以并处罚款。
《国家赔偿法》第四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征收、征用财产,或者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边界
已经依法批准征收、只是补偿没谈拢的,性质是补偿争议,不是违法占地,走的是补偿决定和复议诉讼。地块被划入生态修复、复垦范围的,恢复原状的请求可能不被支持。租地经营的实际投入人,主张的是自己的投入损失,不是全部土地补偿。本文不针对具体案件下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