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回迁房五年未拆迁合同目的落空,王栋律师代理解除合同返还|略王栋律师
内容简介
法院经审理采纳王栋律师代理意见,判决原被告当事人的《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冯某于七日内给付马某房款相应金额及利息(以相应金额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4年2月9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某房地产经纪
一、案件背景
“买的回迁房一直不拆迁能退钱吗”“拆迁安置房买卖违约怎么维权”是买受人的常见困扰。2018年4月26日,马某与冯某及某房地产经纪公司当事人《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冯某位于霸州的一处房屋即将拆迁,现出售其中一套回迁房,面积暂定100平方米左右、总价相应金额,居间费相应金额由马某承担。当事人合同当日马某给付冯某房款相应金额并出具收条。然而五年多过去,涉案房屋迟迟没有拆迁通告,买房事宜遥遥无期。马某决定解除合同、要求退还相应金额,委托当事人所王栋律师代理起诉维权。
二、争议焦点
- 焦点一:合同目的是否因久未拆迁而落空。合同以“即将拆迁”为前提,长期未拆迁致买受人购房目的无法实现,能否解除。
- 焦点二:违约责任与退款范围。冯某严重违约应承担的责任,及已付相应金额房款与资金占用利息是否返还。
- 焦点三:中介费返还。经纪公司是否应退还已收居间费。
三、承办律师的作用
原告(马某)方诉称:马某已按约支付相应金额房款,但涉案房屋当事人五年多仍无拆迁通告,冯某严重违约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请求解除合同并返还相应金额购房款及利息,经纪公司返还中介费相应金额。
- 被告(冯某及经纪公司)立场:冯某以房屋即将拆迁为由出售,主张合同已成立履行;经纪公司收取居间费,对退款有异议。
- 当事人师代理意见:王栋律师认为,本案房屋买卖合同当事人五年多、涉案房屋并无拆迁通告,双方合同目的根本无法实现;马某已按约给付相应金额价款,冯某行为严重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相关规定,马某要求解除合同于法有据,应予支持;合同解除后冯某应返还已收房款,经纪公司应退还中介费。
四、程序路径与结果
法院经审理采纳王栋律师代理意见,判决原被告当事人的《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冯某于七日内给付马某房款相应金额及利息(以相应金额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4年2月9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某房地产经纪公司于七日内给付马某中介费相应金额。买受人的购房款得以追回。
五、这类情况的判断要点
- 先固定程序节点:每一份文书的收到时间,决定还能走哪条救济路径。
- 补偿与赔偿是两条线,确认违法之后才谈赔偿范围和标准。
- 材料按时间顺序整理成一条链,比零散提交更有说服力。
六、边界与提示
个案结果受事实、证据与当地程序影响,不宜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