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信息公开超期仅微信回复,复议责令限期重作|郄超丽律师
A人民政府受理复议申请后,查明案件事实,采纳郄超丽律师意见:确认A自然资源局超期答复且未征得申请人同意即电子送达程序违法;《情况说明》未针对性回应申请事项、答复不明确事实不清,不符合法定要求。依《行政复议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决定
一、案件背景
“征地信息政府不公开怎么办””申请信息公开多久该答复””行政机关超期回复能复议吗””征地批文去哪查”,是被征收人常见疑问。2025年4月23日,因征拆相关问题,内蒙的刘志强通过EMS向A自然资源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公开其位于A曙光镇XX海”2***4″万亩生态渔场所属区域的两类关键信息:一是征地批当事人及申报材料(”一书四方案”、补偿安置方案及公告证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当事人、征地红线图、被征地农民社保费用落实情况等6项);二是该区域1985-2025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或现行有效国土空间规划(含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
EMS显示A自然资源局4月25日签收,但直至刘志强申请复议时,该局始终未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三条在20个工作日内答复,亦未申请延期并告知。期间刘志强多次电话沟通无果,仅收到工作人员微信发送的《关于刘志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核实的情况说明》,未满足法定要求。刘志强遂委托本所郄超丽律师提起行政复议。
二、争议焦点
- 焦点一:被申请人是否逾期答复。签收后超20个工作日且未延期告知,程序是否违法。
- 焦点二:《情况说明》是否合法有效的答复。当事人、程序三方面是否符合法定要求。
- 焦点三:被申请人是否未履行答复职责。是否侵害申请人知情权。
三、郄超丽律师的作用
申请人(刘志强)主张:A自然资源局超期且以非正式方式敷衍答复,未实质回应申请事项,请求确认违法并责令限期合法答复。
- 被申请人(A自然资源局)立场:作出《情况说明》作为回应,但未就其合法性作充分抗辩。
- 律师代理意见:郄超丽律师围绕”被申请人行政行为违法性”展开:其一,逾期答复违反法定时限——《条例》第三十三条明确20个工作日答复、延长须批准并告知且不超20个工作日,本案4月25日签收至6月17日才说明,远超期限且未延期告知;其二,《情况说明》非合法有效答复——当事人未以纸质书面作出,当事人仅提”未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未对10余项信息逐项回应,程序未告知复议诉讼救济途径;其三,被申请人未依法履行答复职责,侵害刘志强知情权。
四、程序路径与结果
A人民政府受理复议申请后,查明案件事实,采纳郄超丽律师意见:确认A自然资源局超期答复且未征得申请人同意即电子送达程序违法;《情况说明》未针对性回应申请事项、答复不明确事实不清,不符合法定要求。依《行政复议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决定撤销A自然资源局作出的《关于刘志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核实的情况说明》,责令其在法定期限内对刘志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重新作出答复。
五、这类情况的判断要点
- 先固定程序节点:每一份文书的收到时间,决定还能走哪条救济路径。
- 补偿与赔偿是两条线,确认违法之后才谈赔偿范围和标准。
- 材料按时间顺序整理成一条链,比零散提交更有说服力。
六、边界与提示
个案结果受事实、证据与当地程序影响,不宜类推。
